广东-深圳-南山区
深市监南特公告字〔2025〕1号 各有关单位: 你单位使用登记或所有的下列特种设备,依据相关使用登记规定应当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而未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因你单位失联(注销、倒闭或迁移),导致我局无法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取得联系。 限各单位自本公
广东-深圳-龙岗区
深圳市巨源恒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盛境瑞府项目(G08217-0249号宗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安红路与永湖路交会处,于2023年9月6日取得深规划资源建字第4403072023GG0018348
广东-深圳-坪山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广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粤办函〔2022〕327号)等文件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现对2024年第三批已完成入河排放口设
广东-深圳-龙华区
安澜雅苑(宗地号:A921-0861)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92023GG0113352号)。现该项目申请总平面图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
广东-深圳-光明区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申请科学公园项目临时用地审批业务。该临时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科学公园项目属于“公园”。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公园项目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建设。现按《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和《深圳
广东-深圳-龙岗区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深圳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对清林径水库、龙口水库2个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地籍调查成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14日(15个工作日)。 登记单元
广东-深圳-龙岗区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大岭山社区公园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位置:平湖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0.0785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5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如对该事
广东-深圳-福田区
《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泰然工业区第一更新单元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已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八届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告。附件: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2024年12月18日
广东-深圳-罗湖区
2021年2月3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出台了《关于支持罗湖区黄金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金监发〔2021〕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解读说明如下:一、出台背景深圳作为我国珠宝首饰制造交易中心和物料采购中心
广东-深圳-龙华区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299号 《深圳市龙华现代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7年8月7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八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9月20日起施行。 代市长 陈如桂 2017年8月20日 深圳市龙华现代有轨电
广东-深圳-福田区
《深圳市内伶仃岛—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五届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20日起施行。 市长许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深圳市内伶仃岛—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广东内伶仃岛—福田
广东-深圳-龙岗区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17〕3号)、《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工信规〔2022〕4号),现将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专项资金拟扶持名单(20240415)予以
广东-深圳-光明区
根据《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议,现向社会公示2024年度拟资助项目(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公示期内,凡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报
广东-深圳-光明区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次项目申报内容及质量情况,我办拟对近期开展的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项目申报延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30日10时-
广东-深圳-光明区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与相关工作安排,我办拟于近期开展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 二、
广东-深圳-龙岗区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市场监管质量领域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对2023年龙岗区市场监管质量领域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
广东-深圳-龙岗区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龙岗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专项扶持拟扶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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